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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艺术硕士(MFA)美术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

全日制艺术硕士(MFA)美术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一)培养目标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需加强艺术与文、史、哲等具有悠久历史和雄厚师资背景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兼容并蓄,相得益彰的教学优势,以多类型选修课、讲座形式提高学生的综合人文修养、提升学生的审美眼光、科研能力与创造力。既要发掘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创造潜质的人才,也要通过因材施教,引导和激发普通专业学员的艺术创造才能,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较高艺术水准的创作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识,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通过发挥个人的艺术才华,为促进国家和地区的艺术文化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2、系统掌握专业知识、提高艺术创作与艺术设计能力,获得较为深入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涉足一门外语学习,能够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初步的对外沟通交流。

二、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1、学习年限:三年。其中两年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程学习,一年投入毕业创作和论文写作,共计为960课时。

2、学习方式:全脱产。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5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或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任选一门)

1学分

3、英语2学分

  

(二)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1、中外雕塑史2学分

2、外国美术史2学分

3、中国美术史2学分

4、东方美术史2学分

5、中国视觉艺术史2学分

6、西方视觉艺术史2学分

7、环境艺术研究2学分

8、书法篆刻技法2学分

9、美术史料与论文写作2学分

(三)核心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实践(不少于36学分)

1、写生5学分

2、毕业创作15学分

3、本专业核心课(必修课)共 16学分

雕塑专业

城市雕塑创作6学分

雕塑制作加工6学分

人体结构与造型4学分

油画专业

临摹经典作品6学分

人物肖像写生4学分

创作技巧研究6学分

国画专业

古画临摹研习4学分

白描与水墨习作6学分

户外考察与写生6学分

设计专业

装饰设计实践16学分

书法专业

古代法书临摹6学分

书体创作4学分

书画鉴定6学分

  

三、培养方式

专业导师负责制为主,导师指导小组集体辅导为辅。

  

六、毕业作品与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的专业教学,应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品应具备较高专业水准,每位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创作3-6件用于毕业展。

毕业展是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毕业作品作为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标志,应体现出经过训练的艺术语言,并尽可能展现出经过锤炼的风格特质。作品应具备一定的思想性、观念性、学识底蕴、历史意识与人文精神,初步体现对人类历史、文化和当代社会的思考。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论文要求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条理分明、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具体根据各专业方向教学大纲所定规范加以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印刷格式及体例要求参照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学位论文答辩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系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

                                                                                                                                                                2014年7月3日改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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